Published Tuesday, June 30, 2026
by 駱焜祺

 

編者按 : 

稅務不只關乎報稅,更影響退休、資產與財富傳承。文化週刊推出「財稅專欄」,邀請北美會計師協會前會長汪光中,每兩周一次以實用、專業觀點,解析財稅難題,帶您看懂變局、避開風險,為家庭守住資產、提早布局未來。

每年收到房產稅帳單,許多屋主第一個反應是:「怎麼又這麼高?」其實,真正要先核對的,不只是應繳稅額,而是房屋的課稅估值是否合理

若估值高於房屋在估值基準日的市場價值,屋主有權申請複查,必要時提出正式上訴。

先看估值 再談稅額

加州房產通常在易主或完成新建工程時重新核定基準價值;此後依 Proposition 13,每年增幅原則上不超過百分之二。

若房屋在當年1月1日的市場價值低於Prop 13基準值,則可能依Proposition 8 獲得暫時性調降。

因此,申訴不能只說「稅太高」,而要提出證據,證明房屋在1月1日當天的市場價值較低。

常見資料包括附近條件相近的成交案例、房屋照片、修繕估價,以及噪音、地形、屋況等影響價值的因素。

先行複查 把握期限

屋主可先向房產所在地的縣估價官辦公室申請非正式複查。橙縣的Informal Assessment Review受理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;洛杉磯縣屋主也可先與Assessor聯絡,要求檢視估值。

但要特別注意,非正式複查不會延長正式上訴期限。洛杉磯縣與橙縣的一般年度估值上訴期間,均為7月2日至11月30日。

洛杉磯縣目前每件正式上訴收取46美元申請費,經濟困難者可申請減免;橙縣目前不收申請費。提出上訴後,房產稅仍須按時繳納,否則照樣產生罰款。

低價成交 高價核估

去年四月,我遇到一對住在橙縣的夫妻朋友。他們提到,兒子剛以約138萬美元現金買下一棟原先被認為市值接近200萬美元的房屋。

結果三個月後,朋友的兒子收到橙縣估價辦公室通知,並將房產課稅估值核定為約190萬美元;當時因朋友的兒子不了解申訴制度,最終沒有提出異議。

這類案件其實很有申訴調降房產課稅估值的空間。若房屋經過公開行銷,買賣雙方沒有特殊關係,並各自為自身利益自由議價,成交價通常是判斷市場價值的重要依據。

但成交價只是可以被推翻的市場價值推定。若賣方因急需現金而明顯低價出售,或交易條件不同於一般市場,估價官仍可依其他證據核定市場價值。

屋主若不同意課稅估值,應保存買賣合約、上市及議價紀錄、付款證明、房屋狀況,以及附近可比成交資料,證明成交價格確實反映當時的市場價值。

若收到的是易主後的補充估值通知,正式上訴期限通常只有通知寄發後60天,要掌握時間,不能等到一般年度上訴期間才處理。

最後要提醒,上訴結果可能調低,也可能維持原值,少數情況甚至可能調高。申訴不是為了爭一口氣,而是要在期限內,用可靠證據爭取合理、公平的估值。

至於父母生前將房產移轉給子女,還會涉及Proposition 19、房產重新估值及所得稅成本基礎等問題,與一般估值申訴不同,我們將另闢專欄詳細說明。(財稅專欄之二) 

附註說明 : 

  1. Proposition 13 : 限制課稅估值逐年上升
  2. Proposition 8 : 房價下跌時暫時調低估值
  3. Proposition 19 : 加州房產的低稅基,在換屋或傳給子女時,能否繼續保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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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小檔案:

汪光中:

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前會長、洛杉磯縣估值上訴委員,執業逾四十年。

專精稅務、退休、房產、信託與財富傳承,並具銀行稽核、保險、貸款及估價等跨領域實務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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